南非法院認人工智慧DABUS為專利發明者!全球首例!(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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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第一取得設計專利的人工智慧! DABUS 的 AI 系統設計者非人哉
人工智慧發展速度超越我們想像,連 AI 都成為研發新產品的主力!各國的 人工智慧應用 與發展的專利申請數不斷提升,但人工智慧本身竟能成為合法的「發明者」?
非人類的專利發明者-DABUS人工智慧技術
南非專利局和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宣布一項名為「DABUS」的人工智慧技術,DABUS 竟然也已經自主完成兩項發明!這兩項分別是:「Neural Flame(一種以新穎且創意的方式閃爍,以吸引注意力的警示燈)」和「Fractal Container(一種便於堆疊與機器手臂操作的碎形幾何的食品容器)」,可說是有資格取得發明專利的 AI。
DABUS 獨立思考能力強!人工智慧定義已超越機器人
「DABUS」為「device for the autonomous bootstrapping of unified sentience」的縮寫,直譯即「統一感知自動引導裝置」,此系統研發者為美國 AI 專家塞勒 (Stephen Thaler),並提出「當人工智慧滿足發明人的標準時,人工智慧發明的專利申請應將人工智慧列為發明人」。DABUS 使用廣泛的人工神經系統創建專利,通過自己累積的學習經驗來構思發明。
DABUS 的出現,打破了過往我們對人工智慧定義只局限於「機器人」。
能自主研發的DABUS,是否也能自行申請專利?
都能自主發明東西了,那 DABUS 是否能以「人工智慧」的身份自行申請專利?很可惜,DABUS 無法自行申請專利,因此得到英國薩里大學(University of Surrey)和國際律師團隊的協助完成。律師團隊認為,發明這兩項專利技術的都是 DABUS,而 Thaler 本人並未具備任何與容器或警示燈相關的專業知識,因此也不該由 Thaler 擔任發明人。
參與「人工發明者專案」(Artificial Inventor Project)的專利律師 Ryan Abbott 則說,AI 系統的確不會憑空出現,一定是透過大量的資料和程式碼的訓練,但這並不見得可讓 AI 系統所發明的東西都能追本溯源到人類,假設IBM 的 Watson 系統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,使用了一個可申請專利的技術,那麼可能會牽涉到數百或數千名工程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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